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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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行第三届“茶乡歌圩”大赛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年10月18日 点击次数:2697次

  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,促进我县地方特色文化发展,打造苍梧县特色民族文化品牌,苍梧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定于2016年11月下旬在六堡镇举行苍梧县第三届“茶乡歌圩”大赛。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,特发此通知。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
   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坚持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的原则,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促进农村文化建设,深入发掘文艺人才,充分发挥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,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,进一步提升苍梧知名度。
    二、组织领导
    为做好“梦想中国”2016年文化惠民活动,第三届“茶乡歌圩”大赛活动,成立活动领导小组,成员名单如下:
组  长:莫建贵 苍梧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局长
副组长:罗  健 苍梧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副局长
成  员:周荣维 苍梧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文化股股长
        陈小敏 苍梧县文化馆馆长
        石中秋 苍梧县文化馆副馆长
  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县文化馆,办公电话:2682016, 陈小敏 办公室主任。
    三、比赛时间
    2016年11月 22 日上午(11月 22日上午9时在六堡镇文化站报到)。
    四、比赛地点
    苍梧县六堡镇。
    五、比赛程序
    本次山歌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部分,赛区颁奖。
    初赛:分别自报家门(每人一首)、赞美歌(每人一首),按语言种类分组抽签,分组对唱(1对2、3对4……,以此类推)。
    决赛:按语言种类分组以单循环赛(三角灶)进行比赛,直至产生歌王,比赛时间由评委掌控,赛后颁奖。
    六、比赛规则
    1.根据演唱语言种类,即山歌类别。比赛将分二个组别进行比赛:即瑶族语言、粤语二个组别分别进行评比。评委根据比赛情况对二个组别的比赛进行综合评分。
    2.参赛歌手须围绕歌颂“十八大”、“梦想中国”、“美丽广西•清洁乡村”、“六堡茶”等主题进行比赛,要求内容积极向上,山歌、情歌均可。
    3.比赛采取先唱后读方式,选手唱完随即以所唱语言读出所唱歌词。
    4.比赛时所唱山歌以每首为单位,每首歌唱四句,瑶族语言唱完一首立即翻译。
    5.比赛采取现场打分,不亮分,与场评议等方式进行评比。比赛将参赛队伍阵容形象、演唱内容及编词水平,演唱手法,战略战术表现等内容列入为评分标准。
    6.参赛歌手要服饰整洁统一,自备化妆品及服饰。
    七、奖项设置
    比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,个人奖设首届歌王大赛歌曲王若干名,优秀歌手若干名,在颁奖晚会上颁发证书及奖金。
    八、参赛要求
    歌王大赛不分地域界限均可参赛(外省县均可参加),参赛歌手年龄限制在65岁以下。
    九、报名办法
    1.报名时间:即日起-2016年11月17日止。
    2.报名地点:苍梧县文化馆、各镇文化站。

    3.各参赛者,于2016年11月17日前将报名表送到县文化馆调研文艺培训组办公室,联系电话:2682016,联系人:陀丽洁,电话:13877424123。

    附件:“梦想中国”2016第三届苍梧县“茶乡歌圩”大赛报名表

 

苍梧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
2016年10月8日

第三届苍梧县“茶乡歌圩”大赛报名表

  序号

姓名

性别

年龄

所在镇

山歌类别

联系电话